康平县地处辽宁省最北部,属沈阳市辖县。地理位置处于北纬42°31ˊ,至43°02′,东经122°45′,至123°37′,东隔辽河与铁岭市昌图县相望,西邻阜新市彰武县,南接法库县,北与内蒙古科左后旗毗邻,距沈阳120公里。全县区域面积2175平方公里,35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26.7万人,有汉、满、回、蒙等19个民族。地方财政收入327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391元。地处辽河流域,属北温带大陆气候,年平均气温6.9℃,最高气温36.5℃,最低气温-29.9℃,年平均日照时数2867.8小时,10℃以上积温在3283.3℃,无霜期在150天左右,年降水量540毫米左右,地下水开发量仅为8000万立方米。地势特点为西高东洼,南丘北沙,地貌可概括为一水二草三林四分田。
康平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