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地处辽宁省最北部,属沈阳市辖县。地理位置处于北纬42°31ˊ,至43°02′,东经122°45′,至123°37′,东隔辽河与铁岭市昌图县相望,西邻阜新市彰武县,南接法库县,北与内蒙古科左后旗毗邻,距沈阳120公里。全县区域面积2175平方公里,35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26.7万人,有汉、满、回、蒙等19个民族。地方财政收入327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391元。地处辽河流域,属北温带大陆气候,年平均气温6.9℃,最高气温36.5℃,最低气温-29.9℃,年平均日照时数2867.8小时,10℃以上积温在3283.3℃,无霜期在150天左右,年降水量540毫米左右,地下水开发量仅为8000万立方米。地势特点为西高东洼,南丘北沙,地貌可概括为一水二草三林四分田。
康平保密协议
1.保密范围:
财务信息:包括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等。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产品信息、采购资料等。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方针、策略、发展方向、技术秘密、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
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等。
2.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复印、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3.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委托关系结束,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
4.保密费用:
在委托期间,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
5.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6.其他条款:
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等。